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工作規范》的要求,現將《中國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寧夏)有限公司宋新莊煤礦及選煤廠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信息公示》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系人
建設單位:中國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寧夏)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寧夏吳忠市
聯系人:賈江
二、項目名稱及簡介
建設項目名稱:宋新莊煤礦及選煤廠建設項目
項目建設地點:寧夏吳忠市鹽池縣馮記溝鄉汪水塘村
建設規模:120萬噸/年,服務年限58.2年,配套建設120萬噸/年選煤廠
三、項目組成及工程內容:
本項目由120萬噸/年礦井和配套120萬噸/年選煤廠組成,主要工程內容包括礦井生產系統建筑、選煤廠生產系統建筑、配套的生產設施及其行政公共建筑。
四、現場調查、采樣、檢測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時間,企業陪同人
人員分工 |
姓名 |
日期 |
現場調查 |
陳小龍 |
2020.12.24 |
現場采樣 |
拓艷榮、陳小龍、楊杰 |
2021.1.26至2021.1.28 |
報告書編寫人 |
毛文玲、呂玉琴、牛緒佳 |
2021.2.2 |
企業陪同人 |
賈江 |
— |
五、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類比檢測結果
一)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1、礦井系統評價單元
1)井下生產系統
⑴采煤工作面:在采煤時崗位工可接觸到煤塵的遺散和少量來源于煤層中含硫礦物氧化產生的二氧化硫,煤體和圍巖中也會涌出一氧化碳、甲烷等物質,來源于有機物的腐爛、硫化物遇水分解、煤和巖體中涌出的微量硫化氫危害,另割煤機運轉時產生噪聲危害。
⑵掘進工作面
①綜掘工藝:煤工藝過程中崗位工可接觸到在采煤機運行割煤過程以及原煤下落時產生煤塵;支護工藝過程中崗位工可接觸到在錨桿打眼產生煤塵,錨噴支護時還產生水泥粉塵;運送工藝過程中崗位工可接觸到在刮板輸送機推進過程中的落煤產生煤塵;綜掘工藝工作面崗位工少量來源于煤層中含硫礦物氧化產生的二氧化硫,煤體和圍巖中也會涌出一氧化碳、甲烷等物質,來源于有機物的腐爛、硫化物遇水分解、煤和巖體中涌出的微量硫化氫危害,另還可接觸到割煤機、皮帶等設備運轉是產生噪聲危害。
②炮掘工藝:打眼工藝過程中崗位工可接觸到氣腿鑿巖機打眼過程中產生的矽塵;爆破工藝過程中崗位工可接觸到可接觸到放炮過程中產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烷、硫化氫等,支護工藝過程中崗位工可接觸到在錨桿打眼產生矽塵,錨噴支護時還可產生水泥粉塵;另在打眼、爆破、裝煤、運輸、支護、通風等一系列工藝過程中可接觸到物料摩擦、下落、設備運轉等產生的噪聲、振動危害。
⑶主排水泵房及主變電所:井底車場崗位工在主變電所巡檢時可接觸到電離輻射產生的工頻電場以及主排水泵房和主變電所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危害。
井下生產系統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如下:
粉塵:煤塵、水泥粉塵、矽塵;
化學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烷、硫化氫;
物理因素:噪聲、工頻電場、振動;
2)地面生產系統:
⑴主斜井井口房及空氣加熱室聯合建筑:崗位工可接觸到原煤在皮帶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煤塵遺散和設備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危害。
⑵副井井口房及空氣加熱室聯合建筑:崗位工可接觸到物料運輸過程中及設備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危害。
⑶副井提升機房:崗位工可接觸到物料運輸過程中及設備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危害。
⑷黃泥灌漿站:崗位工可接觸到攪拌機攪拌過程產生的揚塵及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危害。
地面生產系統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如下:
粉塵:煤塵、其他粉塵;
物理因素:噪聲;
3)礦井輔助生產系統
壓風制氮機房(制氮系統、空壓系統):該系統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空氣壓縮設備、制氮設備產生的噪聲。
2、選煤廠系統評價單元
1)主要生產系統
⑴準備車間
崗位工在礦井原煤篩分破碎時,由于設備密閉不嚴,崗位工可接觸到煤塵危害。另還可接觸到物料設備撞擊摩擦、下落等產生的噪聲及振動危害。
⑵篩分車間
崗位工在煤分選破碎時,由于設備密閉不嚴,崗位工可接觸到煤塵危害。另還可接觸到物料設備撞擊摩擦、下落等產生的噪聲及振動危害。
⑶主廠房
崗位工在原煤脫泥、重介淺槽分選、粗煤泥回收系統時,由于設備密閉不嚴,崗位工可接觸到遺散在空氣中的煤塵危害。另還可接觸到設備運轉、物料設備撞擊摩擦等產生的噪聲及振動危害。
⑷濃縮車間
崗位工在投加絮凝劑時可接觸到微量的其他粉塵(原輔料絮凝劑粉塵)。另還可接觸到設備運轉產生的噪聲危害。
主要生產系統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如下:
粉塵:煤塵;
物理因素:噪聲、振動;
2)選煤廠輔助生產系統
⑴煤倉:原煤在給料機給料時,由于設備密閉不嚴,崗位工可接觸到遺散在空氣中的煤塵危害。
⑵鐵路快速定量裝車站:塊煤在裝運時,由于密閉不嚴,崗位工可接觸到遺散在空氣中的煤塵危害。
⑶集控化驗綜合樓:崗位工儀表盤監控時可接觸到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危害。
⑷配電室:此系統崗位工在電路維護、配電輸送過程中,崗位工可接觸到工頻電場、噪聲危害。
⑸機修車間:檢維修過程中,維修工可能接觸到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另外主要檢維修作業中的電焊作業可能接觸到電焊煙塵、砂輪磨塵、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紫外輻射(電焊弧光)和噪聲等危害。
選煤廠輔助生產系統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如下:
粉塵:煤塵、電焊煙塵、砂輪磨塵;
化學因素:錳及其無機化合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
物理因素:噪聲、振動、紫外輻射(電焊弧光);
3、工業場地輔助生產系統評價單元
1)鍋爐房:鍋爐為燃煤鍋爐,采用石灰石脫硫、尿素脫硝;該車間崗位工在巡檢時可接觸到上煤塵及煤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高溫等危害,脫硫、脫硝時還可接觸接觸到石灰石粉塵、石膏粉塵、氧化鈣、尿素危害。另各類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危害。
2)給排水系統:崗位工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礦井水處理系統巡檢時可接觸沉淀池底存在硫化氫及設備運轉時產生的噪聲危害。
工業場地輔助生產系統接觸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如下:
粉塵:煤塵、石灰石粉塵、石膏粉塵;
化學因素: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化鈣、尿素;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二)職業病危害因素類比檢測結果
根據檢測結果顯示:
①礦井系統110302運輸順槽掘進工作面作業崗位打眼工煤塵(總塵、呼塵)超出職業接觸限值;
②礦井系統110301采煤工作面作業崗位采煤工煤塵(總塵、呼塵)超出職業接觸限值;
③選煤廠系統準備車間6層101皮帶機頭、準備車間5層分級篩作業崗位巡檢工煤塵(總塵、呼塵)超出職業接觸限值;
④選煤廠系統篩分車間217皮帶機頭、221分級篩作業崗位巡檢工煤塵(總塵、呼塵)超出職業接觸限值;
⑤礦井系統主斜井井口房及空氣加熱室聯合建作業崗位操作工噪聲8小時等效聲級超出職業接觸限值;
⑥選煤廠系統準備車間4-2層作業崗位操作工噪聲8小時等效聲級超出職業接觸限值;
總塵崗位合格率78.9%、呼吸性粉塵崗位合格率78.9%、噪聲8小時等效聲級崗位合格率92.6%;其他檢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氫、氫氧化鈉、氯化氫、噪聲、高溫、工頻電場、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國家職業接觸限值的要求,合格率100%。
六、評價結論與建議
1)評級結論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等的規定,本項目屬于第二大類采礦業B061煙煤和無煙煤開采洗選,是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
根據現場調查、現場檢測、檢查表等相關結合的方法,對本項目進行了系統的評價。若該項目建設單位在今后運行過程中能將本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建議予以落實、各項職業病危害因素防護設施運行正常且防護措施到位,則本項目基本能夠滿足國家對職業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可滿足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
2)措施建議
工程防護措施:防塵防毒措施、防噪聲、振動措施;
個體防護用品
組織管理措施
職業健康監護措施
其他補充措施
七、技術審查專家組評審意見
2021年2月4日,中國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寧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設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 第90號),在建設單位宋新莊煤礦調度會議室和現場,組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石油化工環境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評價機構)編制的《中國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寧夏)有限公司宋新莊煤礦及選煤廠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報告編號:【2021】KP-001號,(以下簡稱《控評報告》)評審,同時對中國石化長城能源化工(寧夏)有限公司宋新莊煤礦及選煤廠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了現場竣工驗收,評審組由三名專家組成。
(一)總體意見
1.《控評報告》編制單位資質:(寧)安職技字(2016)第B-0005號,等級乙級,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見國家衛健委令第4號);
2.《控評報告》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要求》ZW-JB-2014-003要求編制,符合要求;
3.《控評報告》調查與評價的重點內容較為全面、客觀、準確;
4.《控評報告》對建設項目按照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執行情況進行了分析,基本按設計進行了施工;
5.《控評報告》提出的控制職業病危害補充措施和建議基本合理、可行;
6.《控評報告》評價結論準確。
(二)《控評報告》的修改意見及建議
1.完善井下、井上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與評價;
2.完善職業衛生管理相關內容;
3.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分析與評價;
4.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分析與評價;
5.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與建議有關內容;
6.其它參照專家個人意見表修改。
(三)評審結論
修改后通過。
修改完善的《控評報告》需經評審組成員復核和簽字確認。建設單位形成工作報告,備查。
二、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意見
(一)總體意見
1.建設單位設置有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建設單位制定有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建設單位建立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4.建設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基本健全,包括職業衛生“三同時”在內的各項前期預防工作比較完善;
5.建設單位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按要求進行了檢測、評價;
6.建設單位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了培訓;
7.建設單位按照要求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
8.建設單位提供的文件、資料基本符合《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90號令)及其配套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和要求。
(二)驗收的整改意見及建議
1.完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資料;
2.加強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3.規范職業病危害因素警示標識、告知卡和公告欄;
4.完善井上、井下急救箱、應急救援設施,加強日常維護和保養及應急演練管理;
5.完善井上、井下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和保養;
6.其他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現場檢查表查出的問題整改。
(三)驗收結論
整改并經竣工驗收組組長審核簽字后通過。
評審結論:通過報告書。
八、評價單位信息
評價單位名稱:寧夏石油化工環境科學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寧夏銀川市北京中路441-1號新新大廈8樓
聯系方式:0951-3064596